這段不屬於班規,但也會一起印給學生,我想當導師幾乎不得不處理「作弊」這件事吧?我的原則是除非監考老師當場抓到,否則事後才來反應的一律以「違反考場規則」來處理,以免家長認為導師在逼孩子承認作弊


【考場規則】違反者一律依校規處理


1、桌面及桌墊下東西清乾淨,拿到考卷馬上收起課本或講義。


2、作答前先檢查試題紙、答案卷是否齊備、完整,如有缺漏、污損或錯誤,應立即舉手請老師處理。


3、答案卷限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,如因違反作答規定致閱卷人無法辨認者,該部分以0分計算。


4、試題印刷不清得舉手請老師處理,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;如試題卷、答案卷或文具不慎掉落,應舉手告知老師後再撿拾。


5、不得有夾帶、抄襲、傳遞、交換答案卷、以自誦或暗號告人答案或故意將答案供人窺視抄襲等舞弊情事。


6、不得左顧右盼、相互交談、意圖窺視或抄襲他人答案,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。


7、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外,不得攜帶書籍、紙張、計算機、具有通訊、記憶等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、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、物品入場。


8、應保持答案卷清潔與完整。未寫姓名、不按規定作答或無故污損、破壞答案卷或在答案卷上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等情事者扣10分。


9、一經離座,應即繳交答案卷及試題紙,不得再行修改答案。


10、下課鐘聲響起應立刻停筆,如經監考老師制止仍不停筆者,依規定扣該科5分。


【段考相關規定】


1、段考前一週不得看課外書。


2、段考當天


1)學藝在黑板左側寫:時間、科目、應到人數、實到人數等。


2)考試時全班抽屜朝前,書包放在兩側窗台,桌墊下東西全清空。


3)下課時間:前2分鐘收東西、拿東西或上廁所、裝水;後8分在自己座位讀書(可小聲問問題)。


4)備齊考試文具(藍色與黑色原子筆、立可帶、2B鉛筆、擦布、尺等),不可在考試時向他人借取!


5)排頭拿到考卷或排長收齊考卷交給監考老師時,應說「謝謝老師」。


6)考試時對考卷有任何疑問,一律舉手問老師或靜候學校廣播。


7)考試期間不得東張西望、發出聲音(如轉筆)、比手畫腳、側坐、使眼色、借文具等行為,若因此被監考老師誤會作弊而被記過,導師不會出面替你求情。


3、段考成績單與學期成績單要在2天內給家長簽名,班長收齊後請依座號順序排好交給導師。


 


 


【各科小老師工作說明】


1、各科老師交代的用具、作業、學習單、報告、考試、訂正等,一律問清楚期限。


2、未交作業或訂正者,小老師要提早寫黑板:期限、科目、範圍、座號


3、期限一到,立刻將作業(或學習單、報告、考卷、訂正等)缺交名單交給老師,小老師自己也要留一份缺交名單以備催繳


4、改考卷原則:


1)未寫答案直接在答案欄內打「?」(以免「有心人」事後補寫答案再向老師要分數)


2)在錯的答案上畫「×」(以免「有心人」塗改答案)


3)選擇題答案看不懂到底是寫什麼(如:像A又像D)一律算錯!


4)未寫班級、座號、姓名者扣5分。


5一律用黑(藍、綠、紫)筆,使用他色或鉛筆作答,一律扣10分。


6)亂改他人考卷者扣該科10分!


5、每次改完考卷,馬上收來登記分數,當場未交以0分計,登記完馬上發還給同學訂正,請假或因故未考同學一律隔天午休補考,時間不夠請與導師商量補考時間。


6、小老師(排長)檢查訂正要確實,如有下列情形視同未完成,要退還!


1)未附小考本或考卷。


2)字跡潦草。


3)未寫題號。


4)未條列式抄寫。


5)少寫(一題、一遍都算)。


7、每日小考如有下列情形,一律扣5分,請告知負責人,登記在「其他」扣分表的「小考」欄。


1)未補考。


2)未訂正。


3)未用規定的考試本。


4)常換考試本。


8、其他


1)上課前要去幫任課老師拿東西。


2)前一天向任課老師確定隔天要帶用具或作業、考試範圍等。


3)如有任何問題,請尋求導師協助處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